我的光标的样式是一个细竖条,跟大写字母I一样,这样光标位置在两个字符之间,不然我会不知道,输入字符会去哪里,光标处字符的前面还是后面。
默认的黑色方块感觉就好, 像l的细线条, 我也一样总感觉找不到它, 不过在vi里面好像不同的光标样式会具有不能的模式, 只有细竖条样式下文本才可以编辑, 这也是一个用不惯vi的原因
方块的问题是,需要知道输入的字符是在光标字符的前面,而且选中复制时,光标的字符是没有选中的。
其实就是个习惯问题,我就是从用 Emacs 后才开始用方块光标的。习惯后你就会直觉地知道,方块的最左边是光标位置。
现在我在其他终端,包括 Windows 上的 Powershell,都是用方块光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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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这个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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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觉得I型光标肯定是最科学的,因为不管是插入还是选择,他都符合直觉(插入的字是从两个字中间出来的)。
但是我用下划线因为我觉得这样比较酷>_<TTY里面是下划线,这样会比较有黑客的感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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