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点不明白的地方是,foo本身就是返回自己的函数引用,为何要写成(function foo),它们有区别吗?在scheme中,一般直接写foo,这是不是scheme与lisp的区别所在?
是不是,在elisp中,直接写foo,就从符号定义namespace查找,而(function foo)就是从函数定义namespace中查找的意思?
有点不明白的地方是,foo本身就是返回自己的函数引用,为何要写成(function foo),它们有区别吗?在scheme中,一般直接写foo,这是不是scheme与lisp的区别所在?
是不是,在elisp中,直接写foo,就从符号定义namespace查找,而(function foo)就是从函数定义namespace中查找的意思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