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macs用多了手疼怎么办

比如我的映射是这样

| Key          | Single Press | Combined with others |
|--------------+--------------+----------------------|
| Caps         | _            | Control              |
| Win/Command  | $            | Command              |
| Left Shift   | "            | Shift                |
| Left Control | {            | Control              |
| Left Alt     | (            | Meta                 |
| Right Alt    | Esc          | Hyper                |
| Tab          | Tab          | +hjkl -> Arrow key   |

capswin 可以在evil下移动到行首杭尾 因为一直开着smartparens所以只用输一半括号就够了

1 个赞

使用xcape,单按Left Alt产生 (?

我用的mac, 所以是karabiner elements 估计Linux下应该也能做到吧

ctrl 和 cap 互换一下,就舒服很多。

2 个赞

正解!Linux直接有替换选项。

而我是 escapecap 互换的,只有我这么玩么?

我记得小时候学习打字的时候教过,键盘有左手和右手负责的区域,当我输入大写P的时候,用左手摁住左Shift键,右手按p键,输入大写W的时候,用右手按住右Shift键,左手按w键。

这个道理可以类推到Ctrl和Alt上。

另外,我还玩过一些乐器。玩乐器就比较注重找到一个科学的姿势,保持手指放松。手指发力要恰当。

这个道理可以类推到使用键盘上。我觉得一定要找到一个让自己舒服的、ergonomic的姿势。尽量保持身体和手指放松,肌肉不要紧绷。

4 个赞

得嘞,又一个用小拇指按ctrl的。我老板就这副德性,还用的是mac!使劲蹂躏自己的左手小拇指 :smiley:

仁兄用哪个指头按ctrl

我ctrl和alt都用大拇指:无论mac还是linux,我都把ctrl换到space的两侧,再挨过来是alt;用起来很轻松,不伤手。

ctrl和capsLock交换才是正解...

1 个赞

是时候再安利一波键盘0b47181了

图中的是 sk8855 ,偶尔体会一下孤岛键盘的手感

我也再安利一波我的键位映射:空格键那一排:

[Alt] [Ctrl] [========Space=======] [Ctrl] [Alt]

统统都用大拇指,妈妈再也不用担心的我小指要废了,也不用担心神马Repetitive Strain Injury啦

如果用Mac就很方便,只要在System Preferences → Keyboard → Modifier Keys下调一下立刻就好。Linux得键位映射搞一下,绝对值的你的时间。(Caps映射为Esc是为了用Vim啦)


更新一波,我全局只互换了Esc和Caps,因为Caps我10年了估计都没用过超过20次。至于control和command的互换,我在Emacs里实现啦,如下(之前以为不行呢,我果然还是没有认清Emacs本质,这里没有不行一说)

(when (string-equal system-type "darwin")
  (setq mac-command-modifier 'control)  ; use command as control
  (setq mac-control-modifier 'super))

但我发现其实不怎么喜欢。因为OSX全局实现了Emacs的Ctrl风格的光标移动;用原键位的Command,由于我Emacs的使用习惯频繁误差快捷键,也是烦恼呢;还是滚回全局吧。

2 个赞

Vim 老手们都用 jk :wink:

1 个赞

不如空格舒服。

@LdBeth 空格得留给 Leader 键。

@oracleyue 我不推崇这样全局更改修饰键,而更倾向于软件内部按键绑定。因为一方面:电脑上又不是只有这一个软件,全局更改会影响其它软件行为的;另外,如果换台电脑,按键绑定使用起来会特别不习惯。

1 个赞

重点在于你把ctrl换到了space两侧

手腕悬空的肯定是练过钢琴的 :joy:
话说我发现我用 macbook 手腕是放在电脑上的,但是用外接键盘的时候由于键盘太厚,就悬空了。 所以这一票我投什么。

1 个赞

练了吉他之后发现左手小指变得特有劲儿

你这个名字真是太让人喜欢了,第一眼看还以为是BlingBlingDark,仔细看,BlindingDark,更耐读